因為李小姐仍然具有雙重國籍,昨天中選會決議撤銷李小姐三屆立委和一屆市議員的當選資格,雖然這是遲來的正義,可是,我還是要給中選會鼓鼓掌。李小姐的委任律師接著發佈聲明:李小姐擔任台北市議員及立委時不具雙重國籍,中選會無權註销其當選資格,李小姐將提出訴願因為候選人當選後的雙重國籍爭議,並非中選會認定,而應由法院認定,所以中選會的決議是違法的處分。講白一點就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反正我國的法律訴訟過程向來曠日廢時,到時怎樣演變還很難說。

回顧過去將近一年的時間,看到李小姐多次開記者會昧著良心睜眼說瞎話,真像一齣肥皂劇,而且是歹戲拖棚。

李小姐說,她第一次當公職人員後,美國公民的身分就自動消失了,
至於是那一年喪失李小姐並未清楚說明。如果真的如此,那為什麼她當時痛批陳師孟擁有雙重國籍不配當台北副市長?她甚至提案指出,多位公法學者認為有雙重國籍公務員的高級政務官員,任命的適法性「自始當然確定無效」,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要求當時市長陳水扁移送監察院調查,且調查期間陳師孟應予以停職。陳師孟立即到AIT填表宣示放棄美國籍,現在回想起來,她責難陳師孟同時,她自己竟然也擁有雙重國籍,實在是太諷刺了。當她被質疑擁有雙重國籍時,她卻狡辯說,美國國籍在當她宣誓效忠其它國家時就自動喪失了。

美國國務院將調查結果透過美國在台協會正式回覆我外交部,確認李小姐「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無喪失記錄,國務院還強調:這件事已經「結案」。可是李小姐仍聲稱美國務院尚在審理中,她就是要硬拗到底

美國護照與綠卡不同,李小姐要證明不具美國籍,需明確指出她自己於何時、哪一個國家大使館或代表處聲明放棄美國籍、並提出放棄美國籍聲明書,而且是李小姐要自己舉證可是李小姐到目前為止仍無法提出任何證明,僅表示以美國國家法律訂定的方式,以合法的方式進行放棄國籍。

現在李小姐既然已經被中選會撤銷立委和市議員資格,這些年來她因為服公職所領到的薪水理應追回。我有一點不能明白的是,一個多年來被認為是優秀的立法委員為什麼能欺騙選民這麼多年?當事情被揭發時,她居然能氣定神閒的說「宣誓效忠其它國家時就自動喪失美國籍的這種鬼話美國籍真有這麼重要,還是她想,登記參選時,中選會只要求填不具其他國籍的切結書,只要中選會不查,她就可以繼續做立委,反正這麼多年都過了,媒體攻擊只要一、二個天就會平息,只要繼續打迷糊戰,一皮天下無難事。

這個事件透露三個層面:腳踏兩條船的立委、失職的中選會、袒護的執政黨。如果當初中選會確實調查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如果李小姐願意捨棄她摯愛的美國籍,如果執政黨一開始能夠揮刀斬亂麻,這個事件也不會一拖300多天,到現在......李小姐還要訴願......

這樣具有「忠孝仁愛禮義廉」美德的政客只有李小姐一個嗎?另有一位馬先生也說他的綠卡多年沒用就自動失效了,如果到後來發現,連馬先生也有美國準公民/公民資格,不知道765萬選民是否還笑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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